湖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培训会暨“湖北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处长论坛”在我校召开

时间:2021-05-29 20:07:38    作者:资产处    

5月18日,由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主办,武汉纺织大学、《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杂志社承办的湖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培训会暨“湖北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处长论坛”在阳光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隆重举行。来自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37所省内高校的108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经办人员参加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罗锦银、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史新华、省财政厅资产处副处长李佳蓓、省财政厅财务处四级调研员张晓溪、《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杂志社主编刘海琳出席会议,培训会由省教育厅财务处四级调研员张晓溪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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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罗锦银代表学校致欢迎词。他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和各高校参会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资产管理的典型做法,他指出,武汉纺织大学作为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在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厅的领导和支持下,学校运用“系统思维”,以资产生命周期为主线,按照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构建了“123456”大资产管理体系,健全了资产三级管理模式,形成了“统筹、归口、分类、绩效”的工作方法。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连续6年被省财政厅评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评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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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史新华作了重要讲话,他介绍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的背景,并就《通知》出台后如何做好高校的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要求各参会人员会后要将会议内容向单位党委作专题汇报,要组织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和《通知》精神,结合《条例》和《通知》精神在9月底前完成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专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赵金龙结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对《条例》背景下高校资产管理“放管服”有关文件进行了深入的解读。省财政厅资产处副处长李佳蓓对代表们提出的高校资产管理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下午,“湖北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处长论坛”由《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杂志社主编刘海琳主持,财政部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魏福成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承志作了题为《<条例>背景下的资产管理现代化路径》的报告,上海曦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明勇介绍了《高校资产与采购管理平台建设》。

报告会后,在行政楼115会议室召开了高校资产处处长座谈会,座谈会由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干文勋主持,各高校就资产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通过培训和交流,各高校进一步领会了《条例》、《通知》精神,也更好的推动《条例》、《通知》的贯彻落实,提高全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